9月26日下午,市建委颁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并举行了首发仪式。两项规程中,特别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为国内首创,填补了国内建设领域管理性标准的空白,将对指导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控制发挥重要作用。市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主持了首发仪式,市建委委员张玉平就两项规程的实施进行了部署。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382-2006,建设部备案号为J10859-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建设部和北京市制定了多项管理规定,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配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行,建设部颁发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北京市建委提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年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该规程是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而成。该规程针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理责任,对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方法、程序以及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全规程共分为8章,共有95条条款,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监理的体系、安全监理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培训)、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核查开工条件、第一次工地会议、安全监理交底)、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方法,主要内容;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以及安全监理工作用表等。该规程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探索,填补了国内建设领域管理性标准的空白。
《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是北京市第一次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编号为DB1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为J10864-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是指导施工现场的重要依据,既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优化管理的体现和鉴证记录,也是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管理与施工企业自我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了满足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迫切需要,促进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指导和督促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建委从施工现场的实际出发,遵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颁布的相关标准、规定为依据,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全规程共分为8章,共有83条条款、70张表格。具体分为:总则,术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建设单位(AQ-A)、监理单位(AQ-B类)、施工单位(AQ-C类)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与组卷及安全管理工作用表等。
市建委还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及《附表A、B、C》中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配套开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网上管理系统,给每个参建单位施工项目用户一个用户名和密码,让各施工项目部将填写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按时上传到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网上管理系统,便于建委安全管理部门随时查阅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填写情况,实时监控各个施工项目的安全进展情况,有效进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控制,实现安全资料的动态管理。
市建委颁布《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并举行首发仪式